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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士事故
在市內巴士、校車或旅遊巴士上受傷?公共及私營承運人負有更高的義務。
巴士載客受法律所稱的「公共承運人」(common carrier)注意義務約束,這是高於一般過失標準的更高標準。無論您是在MTA巴士、校車、包車或旅遊巴士上受傷,還是在步行、駕車或騎車時被巴士撞到,此類案件都涉及多層責任;當涉及公共機構時,還有很短的索賠通知期限。
551-999-0006免費諮詢 • 不勝訴,不收費
我們處理的巴士事故案件
每宗案件都不同,但我們的律師在以下各類案件中都有深厚經驗:
MTA及紐約市公交巴士事故
校車上兒童及司機受傷
包車及旅遊巴士碰撞
行人被巴士撞傷
在行駛中的巴士上滑倒跌倒
急剎車及車門造成的傷害
沒有看到您的情況?
我們處理的案件不止於此。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,我們會告訴您能否幫忙。
為什麼選擇 Sacco & Fillas
不勝訴,不收費
無需預付任何費用,也不用自掏腰包。只有您獲得賠償,我們才收取費用。
經法庭考驗的律師
保險公司知道我們敢上法庭。這種實力帶來更高的和解金額。
5間辦公室,服務全國
主要辦公室位於紐約和紐澤西,客戶遍及全美。
貼心專屬服務
您直接與經驗豐富的律師合作——而非助理或客服中心。您的案件對我們很重要。
常見問題
針對MTA、紐約市公交(NYC Transit)或其他公共巴士機構的索賠,必須在事故發生後90天內提交索賠通知(Notice of Claim),並在1年零90天內提起訴訟。這些期限嚴格且具有管轄性質:錯過期限可能使您的案件永久終結。涉及公共機構的巴士事故發生後,請立即致電我們。
巴士公司對乘客負有最高標準的注意義務:他們必須以「最大程度的謹慎」保障乘客安全。這一標準高於一般的合理注意義務,因此乘客針對巴士的傷害索賠可能更為有力。
視具體情況而定,潛在被告包括學區、巴士承包公司、司機以及任何其他過錯方駕駛人。針對公立學區的索賠需要提交索賠通知。我們會從每一個角度進行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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